濮阳市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活动开展及场地使用须知
为规范濮阳市科技宣传教育中心场地管理,保障研学活动、科普课堂等各类活动有序开展,同时合理满足社会单位场地使用需求,现就活动开展及场地使用相关事项明确如下,请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:
一、场地功能与适用范围
1. 全域科普活动:宣教中心各场馆均面向公众开放,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活动,涵盖科学知识讲解、科技成果展示体验等内容,旨在普及科学知识,提升公众科学素养 。
2. 研学实践教学:创客空间一楼及各主题场馆,可开展沉浸式研学活动,包含现场实体教学、实验操作、互动体验等环节,为学校、教育机构及社会团体提供丰富的实践学习场景。
3. 科普课堂专区:创客空间二楼设有专业科普课堂场地,配备完善的教学设备,用于举办科普讲座、科普主题研讨等活动,满足系统性科普教学需求。
4. 多功能会议场地:创客空间二楼兼具大型会议室功能,面向社会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免费开放。支持举办学术研讨、培训讲座、产学研对接、成果发布会等活动,可提供桌椅布置、多媒体设备使用等基础服务。
二、预约管理
1. 预约申请:活动举办方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申请,详细说明使用单位/团体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、使用时间、活动/会议主题、参与人数、场地功能需求(如会议设备、桌椅布局等特殊要求)。
2. 审核流程: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审核,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审核结果。未经审核通过,不得擅自使用场地。
3. 优先原则:科普教育、研学实践类活动享有场地使用优先权;社会单位会议活动需根据场地档期合理安排,高峰期建议提前1周预约。
三、使用规范
1. 活动要求
·开展科普、研学活动时,需确保内容符合科学规范,不得传播未经证实或伪科学信息;教学活动应遵循安全操作流程,配备专业指导人员。
·举办会议活动的单位需确保内容合法合规,不得进行商业推销、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。
2. 场地维护
·保持场地整洁,禁止在墙面、地面、设备上涂写刻画,活动/会议结束后需清理垃圾、归位桌椅、关闭设备电源,恢复场地原貌。
·不得擅自移动、拆卸场地固定设施,如需临时调整布局(如桌椅摆放、悬挂横幅等),需提前征得工作人员同意,并在活动结束后复原。
3. 设备使用:场地内多媒体设备、实验器材等仅用于申请范围内的活动,使用前需接受工作人员操作培训,使用中如遇故障立即报修,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的,需照价赔偿。
四、安全与责任
1. 安全管理
·使用方需自行承担活动/会议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,配备专人负责现场秩序维护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
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场地;使用明火、大功率电器等需提前报备并获得批准。
2. 应急处理:如遇火灾、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,立即启动场地内应急设备(如消防器材、急救箱),并联系工作人员按应急预案疏散人员、开展救援。
3. 责任界定:因使用方原因造成场地设施损坏、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,使用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设备检修、重大活动保障等),中心有权调整或取消已预约的场地使用,将提前通知使用方并协商解决方案。
2. 违反本须知规定的使用方,中心有权终止场地使用;情节严重者,列入使用黑名单,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3.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濮阳市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所有,未尽事宜可致电[0393-6666222]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