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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推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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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推荐

基本信息

事项名称

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推荐

事项类型

其他执行权力

实施主体

濮阳市科学技术局

办件类型

承诺件

法定办理时限

6个工作日

承诺办理时限

6个工作日

权力来源

上级委托

行使层级

市级

行使内容

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推荐工作

权限划分

申请条件

(1)在濮阳市注册成立两年以上;企业主要产品(服务)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规定的范围;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。

(2)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%;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%。

(3)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%(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)、3%(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)、2%(销售收入大于2亿元)。

设定依据

1.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<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第二章第八条“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、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(以下称“认定机构”)。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,由省级、计划单列市科技、财政、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,办公室设在省级、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。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:(一)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,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”。2.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<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>的通知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第一部分第二条“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、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(以下称“认定机构”)。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省级、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,由省级、计划单列市科技、财政、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。认定机构组成部门应协同配合、认真负责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。”

申请材料

序号

材料名称

材料类型

材料依据

受理标准

来源渠道

1

企业承诺书

原件和复印件

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

〔2016〕32号)第二章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第一部分。

材料真实有效

申请人自备

2

科技人员汇总表

原件和复印件

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

〔2016〕32号)第二章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200号)第一部分。

材料真实有效

申请人自备

3

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

原件和复印件

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

〔2016〕32号)第二章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200号)

材料真实有效

申请人自备

4

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

原件和复印件

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

〔2016〕32号)第二章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6号)第一部分。

材料真实有效

申请人自备

5

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

原件和复印件

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

〔2016〕32号)第二章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9号)

材料真实有效

申请人自备

6

中介机构承诺书

原件和复印件

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

〔2016〕32号)第二章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202号)第一部分。

材料真实有效

申请人自备

7

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

原件和复印件

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

〔2016〕32号)第二章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8号)

材料真实有效

申请人自备

8

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

原件和复印件

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

〔2016〕32号)第二章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7号)第一部分。

材料真实有效

申请人自备

办理流程

环节名称:受理;办理时限:30;

环节名称:审核;办理时限:55;

环节名称:决定;办理时限:5;

 

承办科室: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

咨询电话:66662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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